美国-疑难解答

214(b)是美国《移民与归化法案》(INA)中的条款,其中规定:所有外国人在申请签证时都将首先被假定具有移民倾向,除非他/她能使签证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。
申请人要提供充分材料来证明自己具有必然的国内约束力,比如房产、家庭、工作等,可迫使在短期停留美国后按时返回中国。如果您被拒签了也不必担心,您可随时选择时间再签。因此,当您束手无策时,我们可为您提供拒签翻案服务,为您分析拒签原因,解答疑惑,提高您现场面签技巧。

 


如您需要办理,可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 400-888-5840 详细了解。